在Java中,變量可以分為局部變量和全局變量。
局部變量指的是在方法、構造器或者代碼塊中定義的變量。它們只存在于它所在的方法、構造器或者代碼塊內部,并且只有在其所在的方法、構造器或者代碼塊被調用執行時才會被創建和初始化。
例如,以下代碼中的i和j就是局部變量:
public void exampleMethod() { int i = 0; if (i == 0) { int j = 1; System.out.println(j); } }
全局變量則指的是在類體中定義的變量,它們的作用域是整個類。全局變量必須在類體中聲明,可以在類體中定義,也可以在所有方法之外定義,但必須使用static關鍵字修飾。
例如,以下代碼中的num就是全局變量:
public class ExampleClass { static int num = 0; public void exampleMethod() { num++; } }
總之,局部變量和全局變量的最大區別在于它們的作用域和生命周期。局部變量只能被所在的方法、構造器或者代碼塊訪問,它們的有效范圍僅限于創建它的方法、構造器或者代碼塊。全局變量則可以被類中任意一個方法使用,它們存在于整個類生命周期中,直到程序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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