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Script解決了什么痛點?
TypeScript 本身就不細說了,無非就是微軟推出來的一個 JavaScript 的超集而已。
既然 TypeScript 被定義為 JavaScript 的超集,那么TS的出現必然是為了解決JS所存的問題,那么JS存在什么問題呢?
1、弱類型,這TM的是真的弱啊。通篇只需要用 var 聲明一下就可以了,甚至你不聲明也能用。這還是小事,誰又能體會變量提升帶來的莫名其妙的問題?好在有 let 了,可惜仍舊沒強類型。
2、對象,Java說我有類,JavaScript說我有原型;Java說我有繼承,JavaScript說我有原型鏈。誰能說說類和原型有嘛區別?哪個神又能把原型鏈說得明明白白?
3、我能說 == 和 === 是不一樣的嗎?你能想象判定等于時的糾結滋味么?
4、有誰知道 變量 判斷 要同時進行 null 和 undefined check嗎?我可以說 undefined 是一個類型么?
5、有誰知道 NaN 是一個類型么?對了,我們JS還有一個 isNaN的方法呢。
6、還有一個閉包,我 f.u.c.k,誰有本事別背書,來給老妖解釋一下,再解釋一下你在哪種場景下會使用閉包?
歡天喜地迎財神,啊,不對,是迎TS。
自從用上了 TS,把我給激動的啊。連每天上廁所的次數都翻了倍。
TS好,TS妙,TS好的呱呱叫。
1、靜態類型化,通過類型注解提供編譯時的靜態類型檢查
2、大型的開發項目,使用TypeScript工具來進行重構更容易、便捷。
3、類型安全,在編碼期間檢測錯誤的功能,而不是在編譯項目時檢測錯誤。我們終于拋棄了弱雞。
4、引入了JavaScript中沒有的“類”概念。
5、引入模塊的概念,可以把聲明、數據、函數和類封裝在模塊中。
絮絮叨叨地說了半天,老妖興奮的眉毛都翹了。總之,如果前端項目規模比較大,建議你上TS別含糊。如果就幾個網頁那還用JS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