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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哪幾種中國古代的酷刑

錢浩然2年前16瀏覽0評論

你知道哪幾種中國古代的酷刑?

這個問題有點瘆人,但又真的很吸引人,很能滿足人們的好奇心。在中華民族五千年的燦爛文化中,行刑的方法也算得上有點“文化”的味道——就是有點血腥!

我試著來說說,盡量把這問題說得輕松點、溫和點,不讓大家感到恐怖。

醢 (hǎi),又名菹醢(zū hǎi)——把人殺死后剁成肉醬。

如果我說這種殘酷的刑罰,很多成年人是不知道或者完全不了解的,估計會得到很多贊成;

如果我說這種殘酷的刑罰,很多少年兒童是不陌生的或者是知道一點的,大家應該會很吃驚吧?

為什么?

因為現(xiàn)在的小孩子們,十有八九都會接受國學啟蒙教育,在他們搖頭晃腦背誦的《笠翁對韻.四支》中,就有:

菹對醢,賦對詩。

點漆對描脂。

璠簪對珠履,劍客對琴師。

沽酒價,買山資。

國色對仙姿。

晚霞明似錦,春雨細如絲。

柳絆長堤千萬樹,花橫野寺兩三枝。

紫蓋黃旗,天象預占江左地;

青袍白馬,童謠終應壽陽兒。

菹在這里當“酸菜、腌菜”的意思來用,醢在這里當“肉醬”的意思來用。但是這兩個字不是常用字啊,很少有人會一眼認出,那就查字典唄,一查可不就看到了,原來這兩個字不僅僅是指肉菜的意思,還是古代的酷刑啊!

所以,無須諱言這些“血腥的文化”,大可以作為一種業(yè)余知識了解一下。

我最先看到遭受這種酷刑的人,是在我小時候偷看爺爺?shù)牟貢斗馍裱萘x》中看到的。這個人是商周交替之際的伯邑考——周文王姬昌的大兒子、周武王姬發(fā)的哥哥。

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說:……蓋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

這其中的“西伯拘而演《周易》”,背后的故事就有“伯邑考被剁成肉醬”。不止于此,剁成肉醬后還被做成“肉羹”,逼著西伯(就是周文王姬昌)吃下去。

故事大致是這樣的:

周文王因為把自己的國家治理得很好,聲望非常高,“天下三分、其二歸周”,威脅到了商湯的統(tǒng)治,這引起了商紂王的警覺,于是就把周文王拘禁在羑(yǒu)里。

文王在被拘禁的這段時間里,自己并沒有閑著,而是把上古伏羲氏開創(chuàng)的“八卦先天易”,悉心研究,最終演繹成六十四卦,并且流傳下來,被人們稱為《周易》。這就是“西伯拘而演周易”。

文王被拘禁,西周國內(nèi)也不能就這么等下去呀,要想方設法把文王接回國,于是文王的大兒子伯邑考就帶著“寶物(賄賂品)”,來到成湯的都城朝哥(今天的河南淇縣),希望能賄賂紂王,進而把自己的父親救回去。

但是這次朝哥之行,雖然救回了父親文王,卻也丟了自己的性命,被“醢”了!

當時伯邑考應該屬于“小鮮肉”,非常水靈,這就吸引了紂王的老婆妲己的春心萌動。但是伯邑考是正人君子,沒有理會妲己的勾引,這讓妲己惱羞成怒,用詭計讓紂王把伯邑考殺了。

僅僅殺了伯邑考還不解恨,紂王還把伯邑考剁成肉醬,做成肉羹,讓人送給文王吃,用以試探文王是不是真的“圣人”。其背后的邏輯是“圣人一定不會吃自己的孩子”——好笑不好笑?

文王已經(jīng)從卦象上推斷出自己的兒子被紂王殺了,紂王派人送來的肉羹就是自己兒子的肉做的。但是文王含淚把這肉羹吃下去,騙過了紂王,再加上其它方面的工作,紂王終于放了文王。

文王在回到自己的國土界后,一下子就承受不住了,失子的心痛、吃子的悔恨交織在一起,讓他連吐三口, 吐出三只小白兔,這三只小白兔就是伯邑考三魂所化,它們跑向文王的住處,拜見文王的夫人和母親。之后,它們被清福神柏鑒接引到封神臺。

姜子牙代玉虛元始天尊封神時,念伯邑考的忠孝之心,封他為中天北極紫微大帝,命為尊貴之神。

中天北極紫薇大帝

“醢”這種刑,是非常殘酷的,它不是僅把人弄死這么簡單,還要讓人“死無全尸”!

而在中國人的傳統(tǒng)理念中,對身體的完整性是非常看重的,即使是死了也追求“全尸”。

“醢”就有在人死后也得追加刑罰的意味,也就是“死了也不讓他安生”!所以說它夠殘酷。

歷史上有記載的受到“醢”刑的“名人”:

孔門七十二賢人中的子路,他是因為參與了衛(wèi)國的政變,被當做亂臣,砍成肉泥。孔子聽聞后極為悲痛,于是就將家中的肉醬倒掉,不再食用。子路

漢初三大名將(韓信、英布、彭越)之一的梁王彭越。這個事情在《史記.黥布列傳》中有記載:“夏,漢誅粱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看到?jīng)]有,劉邦也是個狠人,他學著商紂的做法,不僅把彭越剁成肉醬,還把這肉醬當作賞賜品,送給其他的王侯。這哪里是賞賜,這分明是恐嚇——這就是和我作對的下場。彭越

范疆、張達,這兩人是三國蜀漢佞臣,他們曾被張飛鞭笞羞辱,懷恨在心,合謀殺害了張飛。后來被張飛的兒子張苞抓到,處以醢刑磔(zhé )——把肢體分裂

“磔”字本來不是用于人的,古代人們在祭祀的時候,會肢解犧牲,分裂祭神,以除不祥,這叫磔禳,殺牲以祭神就叫“磔”。

后來,取“肢解”這個意思,把“磔”引申為一種對人的最為慘烈的酷刑,也就是分尸。

所以說“磔”這種刑罰脫胎于祭祀。

人們習慣把砍頭、腰斬、梟首、棄市這類殺死犯人的刑罰稱為“磔刑”,再后來,又漸漸演化出“磔裂(車裂人體)”、“磔誅(凌遲處死)”。

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或者牛,分別向五個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zhí)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尸或五馬分尸。

被處車裂刑罰的人中,最著名的莫過于商鞅。不過商鞅幸運的是,他不是活著被車裂的,他是戰(zhàn)敗身死之后,尸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后示眾的,避免了被活生生撕碎的痛苦。

商鞅

還有很多被“車裂”的名人,比如:吳起、蘇秦、嫪毐(lào ǎi)等等。

吳起的“被車裂”同商鞅一樣,也是在身死之后。吳起是大軍事家,一生“大戰(zhàn)七十六,全勝六十四”。曾先后輔佐魏國、楚國。在楚國的時候,因為他的“變法”觸犯了權貴們的利益,權貴們必欲除之而后快。楚悼王去世時,吳起前去吊喪,被心懷不滿的楚國貴族們用箭射傷。他用楚王的尸體作掩護,也沒能逃脫被射殺的后果。要知道,按照楚國法律的規(guī)定,“麗兵于王尸者”,將被誅滅三族。但就這樣也沒有阻止這些人射殺吳起,可見弄死吳起的決心有多堅決。 吳起被射殺后,他的尸身被處以車裂肢解之刑。吳起

蘇秦的“被車裂”應該說是他自己主動要求的,他當時被人刺殺了,雖重傷但未死。蘇秦主動要求齊王以“蘇秦是奸細”為名,將他車裂于市,并懸賞行刺之人以使賊人出現(xiàn)。齊王照計行事,捉到了刺殺蘇秦的兇手,并殺了兇手為蘇秦報了仇。

吳起和蘇秦都是有才、有能、有膽、有識,可以改變歷史進程的大神。他們被“車裂”,可以說是這種刑罰的“光榮”。

嫪毐,這哥們被車裂,可以說是這種刑罰的“恥辱”。只因為這哥們走的是旁門左道,憑“異能”被人稱為“輪哥”。大家都戲稱,別人的車裂是“五馬分尸”,而這哥們得用“六馬分尸”才行。哈哈哈哈……嫪毐

扯遠了,回到主題上來。

再來看看凌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凌遲的處刑方式很殘忍,大致是將人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讓犯人在極度疼痛中,慢慢死去。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于凌遲。

凌遲是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xiàn)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可能是割十六刀,也可能是割三十二刀、六十四刀、三百六十刀,還有可能是數(shù)千刀,總之是“力氣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lián)絡,而視聽猶存”,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

因為過于殘忍,所以不是罪大惡極,一般都不會被凌遲。

哪些罪是罪大惡極呢?以《大明律》作參考,大約可以表達為:

謀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倫常之罪: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仆謀害主人。兇殘與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斬斷他人四肢(施以巫術);殺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組織幫派以制造恐怖。

而實際上,遭受凌遲之刑的人,也并不全是大奸大惡之輩,有很多人或多或少是因為觸碰了統(tǒng)治者的利益,而被當成了犧牲品,成了帝王立威震懾的工具。

歷史上被處以凌遲的名人非常多,其中以宋、元、明、清之際為最。

《水滸傳》里的王婆,被凌遲120刀;《感天動地竇娥冤》中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凌遲120刀處死;明初名臣方孝孺,因為拒不為朱棣起草即位詔書,被朱棣下令“磔諸市”并被誅十族,此處的“磔”便是凌遲;明正德年間的宦官劉瑾、崇禎時進士鄭鄤兩人均被“寸磔”,也就是凌遲,據(jù)傳劉瑾被割了3357刀,鄭鄤被割了3600刀。明末名將袁崇煥,袁崇煥被整整割了3543刀,大約有近萬人搶到了崇煥之肉而生食之,并以此炫耀為能事。太平天國名將石達開兵敗大渡河,為救部下性命,坦然引頸受戮(凌遲)。行刑之際,石達開大義凜然,毫無懼色,身受千刀萬剮而不吭一聲。圍觀百姓無不落淚,連清軍士兵也為之折服,可謂一時人杰。方孝孺

袁崇煥

石達開

新中國成立之后唯一受凌遲之刑的是漢奸張百奎,此事在《巨鹿縣志》1993版上有記載:

張百奎先是投靠日本人,抗戰(zhàn)勝利后又投靠蔣介石,他親手及親自下令殺害共產(chǎn)黨干部28人、黨員7人、抗日戰(zhàn)士27人、群眾74人,被人們形容為“六親不認,畜牲不如”。

解放后,潛逃隱藏在上海的一個雜貨店里的張百奎被抓捕歸案后,押回巨鹿縣審判。

前往審判現(xiàn)場控告張百奎的群眾成群結(jié)隊,個個苦大仇深,他們一致要求要將張百奎千刀萬剮,不能讓其“好死”。

可是“千刀萬剮”的刑罰早已廢止,我黨更是嚴令禁止使用——不管犯人的罪惡多大,執(zhí)行死刑只能槍斃,不許使用刀砍、絞架、凌遲等酷刑。

經(jīng)過審判,張百奎被判處極刑,立即執(zhí)行死刑。

槍決張百奎的行刑人員槍打偏了(故意的?),子彈從張百奎的褲襠處穿過,政府人員一撤離,民兵將刑場圍了起來,現(xiàn)場的大喇叭傳出維持秩序的聲音:

“大家不要擠,一個個站好隊!現(xiàn)在宣布一條紀律:在拉張百奎時,一律先從下往上的拉,每人限拉一兩肉!”

排隊等著剮張百奎的隊伍足足有一千米長,連張百奎的親戚也在隊伍之中,足見其民憤有多大。憤怒的群眾紛紛用自帶的刀子剮了他,張百奎每被拉一刀,身子就像麻花一樣扭動,當他雙腿的肉被拉去半截的時候,他就一命嗚呼了。

上面講的“醢”和“磔”都是把人弄死的刑法,也有雖不弄死人但也非常殘酷的刑法。

比如:墨、劓、剕、宮等等,這些刑法看似沒把人的肉體直接弄死,但是對人進行了精神上的打擊,或擊垮人的意志,或讓人“社死”,讓這些受刑之人“生不如死”。

墨刑,也叫黥(qíng)刑,就是在犯罪人的臉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以后再也擦洗不掉,以此表示犯罪的標志。漢初三大名將(韓信、英布、彭越)之一的英布,就是受過黥刑的,所以又被叫做黥布。劓(yì)刑,就是割鼻子,把鼻子割掉了,再美貌的容顏也毀了。這在沒有整容技術的古代,可以說是判處了一個人在容貌上的“死刑”。受過這種刑的人,大家肯定都會想到同一個人“哈迷蚩”,對《說岳全傳》里的人物。剕(fè)刑、刖[yuè]刑、臏刑。古時“剕”和“刖”的意思相同,就是斷足(砍去雙腳),而“臏”是挖去膝蓋骨。和氏璧的發(fā)現(xiàn)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軍事家孫臏受到的刑罰就是臏刑。孫臏

宮刑,就是閹割,這個估計大家都知道。“欲練神功,揮刀自宮”,這是修煉《葵花寶典》的不二法門。但是作為一種刑罰,這真的是非常侮辱人格的處罰。“行莫丑于辱先,詬莫大于宮刑”,司馬遷就受到過“宮刑”的刑罰,好在司馬遷的心理夠強大,才給我們留下了被稱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司馬遷

還有很多刑法,我們可以從文學作品中了解到:

比如“請君入甕”,大約應該是準備把犯人活活煮了。來俊臣擺了同事周興一道的同時,給我們留下了一個成語典故;

比如“點天燈”,大約是把人當成“蠟燭”,活活燒死。《三國演義》中董卓被王允設計殺死之后就被點了天燈;

比如“梳洗”,這個可不是梳妝打扮,而是指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

比如“金瓜擊頂”、炮烙(páo luò)、蠆盆(chài pén)、抽腸、騎木驢、剝皮……

有興趣大家可以自行去了解,我就不再細述了。這種東西看多了,會影響心情的愉悅程度,建議大家不要沉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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