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傳承的意義是什么?
宗族傳承的意義是什么?宗族之所以還有傳承的意義,就在于它還有作用!
宗族,作為中國傳統社會的基本單元,具有相當全面的社會功能,構成整個社會結構的基礎,而宗族組織及其規范與儒家文化具有高度的、內在的精神和邏輯的合一性。它的功能有一下幾個方面:
一、維系血緣的功能
二、自治管理的功能
三、文化傳承的功能
四、社會互助的功能
上圖為“徐氏宗祠”外景
宗族發源成熟于中國封建時代,流傳至今,其社會功能發生了一些變化,但是還有許多重要的積極意義,因此,這種組織模式會繼續存在延續。下面就其功能展開說明:
一、維系血緣的功能
按照許慎在《說文解字》中的說法,“族,矢鋒也,束之族族也,從?從矢。”“族”所代表的含義是人群的聚合。宗族是以血緣為紐帶、以父系倫常為秩序結合在一起的一種社會組織模式,擁有經濟、政治、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完整的社會功能。
宗族通過修訂族譜、修建宗祠、四時祭祖等方式來人們有了一種“自己人”、“家里人”的意識。對祖先的崇拜已不僅是社區中滿足人們愿望的手段,儀式的復興不僅滿足了群眾的心理需求,更是超越了空間的局限,以此團結海內外宗親,成為維系認同的符號。海內外的華人,不管是大陸同胞還是港澳臺同胞,都認為自己是“炎黃子孫”、“龍的傳人”,并每年在黃帝誕辰時來大陸祭祖,就是這種宗族血緣認同的擴大化。當代中國社會的原子化,人與人之間的聯系減弱,有時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對門的人姓什么,通過宗族這種血緣聯系,可以將個人聯合起來,收攏到同一群體中,有強烈的社會安全感。
上圖為各式各姓族譜
二、自治管理的功能
清華大學秦暉教授曾總結道“皇權不下縣,縣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倫理,倫理造鄉紳。”中國封建王朝時期,農村基本屬于地方宗族權利的治理之下。常言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中國的民眾一般由宗族里面的族規家法管理,犯了家法,自有族長處理,電視劇中常見的“浸豬籠”就是一種家法懲罰。
在新中國成立后,隨著三大改造完成,社會主義政權在農村的普遍確立,以及改革開放后鄉鎮政府及村民委員會這種村民自治組織的建立,傳統的宗族在中國農村的完全統治地位基本被取代。但是,宗族仍有強大的實力,特別是在東南地區。改革開放后鄉村各級干部、工商稅務人員和農民直接接觸,由于地位不對等,會產生沖突,執法人員也或因為“天高皇帝遠”而滋生問題。宗族在此過程中可以維護本族本姓群眾的合法利益,對相關基層工作人員產生監督和建議。
上表為廣東地區宗祠分布情況
三、文化傳承的功能
在傳統的宗族中,族學也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家族中的有識之士認識到,要想家族長盛不衰,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傳統封建科舉制下通過讀書而做官的宗族成員又可以反過來庇護宗族。因此宗族常常集資設立學田、興辦族學、延請名師、資助赴考等,為族中子弟提供受教育的機會。當代的宗族中,也有很多設立獎學金,以及為獲得碩士、博士的族親高懸匾額,以鼓宗族中的后輩勤學奮進,光耀門楣。
上圖為泉州張氏宗祠“碩士”、“博士”牌匾
此外,我們也看到宗族是地區傳統文化活動的承辦者,在端午節他們組隊賽龍舟、在七夕節要拜媽娘、中秋節要扎燈耍燈,重大的祭祀活動也是在宗祠中舉行,婚喪嫁娶的儀禮活動也常常看見宗族的身影。在一系列宗族活動中, 族眾既滿足了文化娛樂的精神需求, 也受到了傳統禮俗的熏陶, 從而使宗族進一步增強了內聚力族譜的象征意義更具有多樣化傾向,它不再是外姓人的禁物,日益成為公開讀物; 祠堂雖然在外形上依然與傳統的祠堂格局、建筑風格保持大體上的一致,但在功能上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既承續了傳統的祭祀功能,又成為公共旅游產品和文化遺產。
上圖為潮汕地區宗族組織的“營老爺”活動
四、社會互助的功能
傳統的中國農耕社會是“精工細作”、“自給自足”,大部分都以家庭為單位從事生產,但是面臨修建水利、搶收打谷、祭祀等活動就必須要結合在一起集體行動,宗族就起到這個維系的作用。僅以婚喪嫁娶為例,一家人為結婚而蓋新房不得不請親戚族人、隔壁左右來幫忙蓋屋,在迎取新人、發送故人的紅白喜事中,又要請族中的妯娌來安排酒席、請族老長輩來作為司儀、請族中黨兄弟來抬轎、抬棺。族人們因為血緣團結在一起,又因為團結在一起勞動生活而更加凝聚,更加相親。
見善必行, 聞過必改, 能治其身, 能治其家, 能事父母, 能待妻妾, 能教子弟” ;“ 心要平恕, 毋懷險譎, 事貴含忍, 毋輕斗爭” ;“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從、長惠幼順, 勤儉以守家業,謙和以處鄉里” 。宗族以家庭倫常為秩序,要求互助和睦,所謂“家和萬事興”。現在中國社會老齡化加劇,農村空巢化,留守兒童、老人等問題不斷凸顯。老年農民既無力憑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又沒有豐厚的退休金,何以頤養天年呢?只能靠宗親的贍養。對于鰥寡孤獨而言,宗親的幫扶又是另外一種形式的社會救助,而且血緣的紐帶關系,使這種救助又顯得十分自然。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宗族落后消極的一面,如:
宗族勢力強大,為地方惡勢力提供保護,如潮汕地區以博社村(即電視劇《破冰行動》中“塔寨村”的原型)為代表的宗族團伙犯罪;
宗族因爭奪土地、水源等資源而導致的械斗、敵對;
宗族利用其強大的影響力和親戚之間的臉面關系,影響基層行政,明目張膽干預干部任用等都是其存在的問題。
總結:宗族作為封建農業社會的產物,在中國存續數千年,必然有其合理的成分,在當代中國仍然具有維系血緣親族、自我管理救助、監督社會基層、鼓勵教育、繁榮地區文化等方面的社會功能。但是作為舊社會的遺留,這一制度仍然具有較大的局限性。我們應當積極引導宗族與新社會相適應,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讓這一古老的中國文化在新時代煥發新的生機!
參考文獻:周大鳴 黃 鋒《宗族傳承與村落認同———以廣東潮州鳳凰村為中心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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