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合作的梟龍戰機的今生前世是怎樣的?
“梟龍”戰斗機起源于上世紀80年代,中美巴三方合研的“佩刀 Ⅱ”項目。當時,隨著世界軍事強國主力戰機逐步替換到三代機,和我國以殲-6、殲-7、殲-8老式二代機為主形成強烈對比。為了緊跟世界航空裝備發展潮流、順應國防的緊迫需要,我國迫切需要一款性價比超高的新式戰斗機,主要還是缺錢。
于是“梟龍”的前身殲-7M戰斗機開始進入正題,這是第一款中西方軍事合作下的產物,也是由他的逐步改型才誕生了后來的超七、梟龍戰斗機。
殲-7M戰斗機
殲-7M的產生沒有國家立項,而是由企業對外出口創匯為主。1981年,為伊拉克代購戰斗機的約旦和我國達成協議,在殲-7基礎上改裝英國馬可尼公司航電系統,改型飛機命名殲-7M“空中衛士”。
1984年,改裝完成后的殲-7M赴巴基斯坦和西方飛機(幻影、F-16)同臺亮相,進行實戰模擬對抗。在和F-16飛行實戰對抗中,當雙方關閉雷達情況下,殲-7M曾多次咬住F-16戰斗機,展現出優良的空中機動性。
巴基斯坦戰斗機,由遠及近幻影戰斗機、強-5攻擊機、殲-7戰斗機、F-16戰斗機。
上述對抗結果讓中東各潛在購買國驚喜萬分,接下來的1985年,中、美、巴三方簽署協議,決定在殲-7M基礎上換裝渦扇發動機、航電系統、增加機內燃油、同時換裝馬丁·貝克彈射座椅等。改裝方案由美國格魯曼公司主導,將殲-7M機頭進氣改為兩側進氣,安裝了美國F404渦扇發動機,巴方命名為“佩刀II”項目。
“佩刀”II項目
中方則命名為殲-7CP項目
接下來,由于美國向巴方大力推銷F-16A,造成佩刀II/殲-7CP項目實際擱淺,轉身成為由中美主導的超-7戰斗機方案。這個方案明顯為外貿準備,由F-20“虎鯊”前機身加殲-7后機身的結合體。
超-7戰斗機方案
FC-20和超-7側視對比圖
很快中美蜜月期結束,該方案基本胎死腹中時,我國基于未來先進戰機發展需要,以及當時可以獲俄羅斯先進航空技術和設計理念的需要,重新啟動了該項目,巴方再次加入聯合研制。超-7戰斗機三視圖
從殲-7M到佩刀II、超-7的演變圖
由中巴共同投資聯合研制新型戰斗機,飛機型號正式命名為“FC-1”,即“Fighter China No.1(中國戰斗機1號)”。中巴雙方達成“共同投資、共同開發、共享利益”的聯合研制和外銷分配模式。2003年,FC-1戰斗機首飛成功,歷經坎坷的“梟龍”項目終于獲得成功。基本性能參數如下:
實用升限:16500米;
外掛能力:3800千克;
最大馬赫數:M1.6;
最大航程:2500千米。
已進入巴空軍服役,并取得實戰戰果,未來將向更多國家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