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值的定義?
函數的定義:給定一個數集A,假設其中的元素為x。現對A中的元素x施加對應法則f,記作f(x),得到另一數集B。假設B中的元素為y。則y與x之間的等量關系可以用y=f(x)表示。我們把這個關系式就叫函數關系式,簡稱函數。函數概念含有三個要素:定義域A、值域C和對應法則f。其中核心是對應法則f,它是函數關系的本質特征。
函數(function),最早由中國清朝數學家李善蘭翻譯,出于其著作《代數學》。之所以這么翻譯,他給出的原因是“凡此變數中函彼變數者,則此為彼之函數”,也即函數指一個量隨著另一個量的變化而變化,或者說一個量中包含另一個量。函數的定義通常分為傳統定義和近代定義,函數的兩個定義本質是相同的,只是敘述概念的出發點不同,傳統定義是從運動變化的觀點出發,而近代定義是從集合、映射的觀點出發。
“函數”由來
中文數學書上使用的“函數”一詞是轉譯詞。是我國清代數學家李善蘭在翻譯《代數學》(1859年)一書時,把“function”譯成“函數”的。
中國古代“函”字與“含”字通用,都有著“包含”的意思。李善蘭給出的定義是:“凡式中含天,為天之函數。”中國古代用天、地、人、物4個字來表示4個不同的未知數或變量。這個定義的含義是:“凡是公式中含有變量x,則該式子叫做x的函數。”所以“函數”是指公式里含有變量的意思。我們所說的方程的確切定義是指含有未知數的等式。但是方程一詞在我國早期的數學專著《九章算術》中,意思指的是包含多個未知量的聯立一次方程,即所說的線性方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