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有哪些處罰方式特別殘忍的酷刑?
砍頭、腰斬、凌遲這些酷刑已經算“弟弟”了,古代越是“美好”的刑罰名字,像彈琵琶、過山龍、錫蛇游,手段越是變態。
古人對待犯罪者,不像我們現在一樣文明,關監獄、流放算是輕的,菜市場砍頭、凌遲處死、五馬分尸是很常見的。
我們知道,中國古人發明的這些酷刑,目的不只是懲罰犯罪者,主要目的也是為了威懾旁人,比如圍觀的那些老百姓。
有好事者收集了所謂的“滿清十大酷刑”,像剝皮、腰斬、車裂、凌遲、縊首、烹煮、宮刑、插針、活埋等等,光是看刑罰名字就夠讓人渾身發冷了。
不過,常言道,低調奢華有內涵。以上的刑罰光聽名字就讓人知道是什么了,要說真正又低調又殘忍的刑罰,還得讓棟子給朋友們介紹一下。
梳洗:用鐵刷子抓梳干凈罪犯血肉這里的“梳洗”可不是女子梳妝打扮,而是明太祖朱元璋時期發明的一種刑罰,方法與女子梳頭差不多,只不過梳洗的是人的血肉。
明朝沈文在《圣君初政記》中記載,“國初重辟,凌遲處死外,有刷洗躶,置鐵床,沃以沸湯,以鐵帚刷去皮肉。”
被判了“梳洗”刑罰的罪犯,先被扒光衣服,裸體綁在鐵床上。行刑人把滾燙熱水澆在罪犯身上,澆透之后,再用鐵刷子一遍遍地刷去犯人的皮肉,如此往復,直到罪犯咽氣。
這種刑罰和凌遲差不多,只不過凌遲用的是刀子,梳洗用的是鐵刷子,想來還是梳洗之刑更讓人痛苦吧。
歷史上有誰受過梳洗之刑很難查證,但唐朝宰相桓彥范受到過類似的折磨,被害時,“即縛曳竹槎上,肉盡,杖殺之”。
滴水:水滴下去不是石穿,是骨穿民間傳說中,古代有一種酷刑“滴水刑”,據說是商紂王發明的,但棟子沒有找到史料記載。
要實施滴水刑,先得給犯人戴上鐐銬大枷,固定在桌子上或籠子里,不讓手腳活動,只露出頭部。
之后,行刑人會在罪犯頭上割一個小口子,在頭頂上懸掛一個水桶,灌滿水,然后讓水一滴一滴地滴進口子里。
有時為了防止傷口結痂,行刑人也會在水里放上鹽,一方面能腐蝕傷口,另一方面也能增加罪犯的痛苦。
如此,長久以往,罪犯的頭骨會被水滴穿,不過大部分人在這個過程中就受不了,要不嚇死了,要不傷口腐爛而死。
棟子沒有找到關于滴水刑的古人記載,卻找到了類似于滴水刑的一種刑罰,名字也很“吉慶”,名為龍王拜壽。
行刑人固定好罪犯,在他們臉上蓋上布或紙,也是在頭頂上用水桶滴水,時間長了,水多了,打濕了紙布,犯人也就憋死了。
這兩種刑罰有個共同點,那就是在漫長的時間里,讓罪犯一點一點覺察到自己的死亡,身體折磨變得次要,心理折磨讓人生不欲死了。
菹醢:一刀刀將罪犯剁成肉醬菹醢,讀作zū hǎi。菹的意思是酸菜,醢的意思是醬肉,合并起來就是把人像做酸菜醬肉一樣,剁碎。
這種刑罰在古代很常見,像伯邑考、孔子弟子子路、武則天寵臣來俊臣都受過這樣的刑罰。
菹醢酷刑在上古時期很常見,春秋戰國時期也經常見到,西漢甚至把菹醢之刑寫在了法律里,“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于市?!?/p>
雖然后世基本上不在官方法律中實施這種刑罰,實際上并沒有廢除,氣急恨急的當權者也會將個別罪犯剁碎。
比如最早的文字獄受害者,金朝翰林學士張鈞因為給皇帝寫詔書,用詞不當,“帝大怒,命衛士拽鈞下殿,榜之數百,不死。以手劍剺其口而醢之?!?/p>骨醉:砍去手腳,投入酒甕中,骨頭都要喝醉了
骨醉,念起來好聽,實際上是一個很恐怖的刑罰。
武則天上位后,將唐高宗的王皇后和蕭淑妃貶為庶人,囚禁在院子里,封門閉戶,只留下一個孔來傳遞食物。
唐高宗思念王皇后與蕭淑妃,便去看望她們,見到兩人悲慘樣子,同情悲嘆。
兩妃子知道皇帝來看望,痛哭求情,希望唐高宗能念及舊情,放了她們,哪怕是打開院子門,讓她們居住在院子里。
武則天知道后,命人各打二人一百杖,砍去手足,扔到了酒甕里,“讓這兩個婆娘骨頭都醉了吧?!?/p>
王皇后和蕭淑妃在酒甕里待了幾天,最終被折磨死了。
彈琵琶:肋骨當琵琶弦,用尖刀使勁撩撥吧朋友們都看過藝人彈琵琶,你可以想一下,要是琵琶弦是人的肋骨,藝人手指是尖刀的話,場景是怎樣的。
彈琵琶,是明朝錦衣衛使用的一種刑罰,據說是錦衣衛指揮使門達專門為不聽話的同僚袁彬發明的。
《明史》記載:“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p>
受這種刑罰的人,被人固定好,露出肋骨,拿尖刀在骨頭上來回彈撥,幾次下來,血肉潰爛,骨頭外露,直讓人生不如死,哀聲震壁。
錫蛇游:把滾燙錫水灌進罪犯的嘴里,穿腸破肚朱元璋為了懲治貪官污吏,發明了許多種刑罰,即“慘絕人寰”,又充滿了暴力血腥的藝術。
明朝《九朝野記》與《明朝小史·國初重刑》中記載了一種名為“錫蛇游”的刑罰。
朱元璋覺得,貪官污吏出現,不就是為了白花花的銀子嗎?既然如此,我就送你數不清的白花花。
行刑人先把錫熔化,將滾燙的錫水灌進罪犯的嘴巴里,一路直流而下,就像銀白的小蛇一樣,直到灌滿罪犯的肚子。
錫要熔化成錫水最起碼要183攝氏度,這樣的溫度,恐怕一進嘴巴就冒煙了,腹腔都得烤熟了。
過山龍:用管子將罪犯包裹起來,熱水不間斷流過晚清李伯元在《活地獄》中談到一種刑罰:“叫錫匠打一個彎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夠二丈多長,把犯人衣服扒光,用管子渾身上下盤了起來,除掉心口及下部兩處。錫管上邊開個大口,下邊開小口,用百沸的滾水,從這頭灌進去,周流滿身,從那頭淌出去。這個開水卻不間斷。”
這個刑罰有個很生動的名字:過山龍。熱水就像小龍一樣,順著管子在罪犯身上游過,從不間斷。
時間一長,錫管一受熱,罪犯怕是要活生生地燙死了。
中國古代酷吏把刑罰當成了一種技術,或者說一門藝術,發明了許許多多的讓人“眼前一亮”卻又不寒而栗的酷刑。
像披麻問、剝皮拷、鳳凰展翅、鼠彈箏、一封書、攔馬棍、掉柴、燕兒飛,一看名字很藝術,但一個比一個殘忍。